根据武昌校区教职工住宅区改造工作进度安排,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第380号令)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武汉市234号令)中相关规定,2016年5月18日,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和卓刀泉街道办事处组织武汉金美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兴业会计事务所等四家单位启动了入户调查工作,在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16年7月25日完成了征收红线范围内和扩大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着物以及构筑物的现场实地调查工作。2016年7月26日开始进行资料整理和数据统计,现将入户调查征求住户意向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入户调查工作中涵盖住宅房屋总户数为890户,其中个人住宅房屋781户,单位所有住宅房屋109户。890户住宅房屋中已收集意见875户,入户率98.31%。
个人住宅房屋未收集意见共计15户,大部分原因是无法联系到该房屋的产权人(去世、出国或调离)。
征收红线范围内和扩大用地范围内共有住宅房屋890户,其中109户住宅房屋产权人为学校(也就是单位所有住宅房屋),781户房屋产权人为个人。在此次入户调查工作中征求产权人意见和意向时将产权人意见和意向分为四种:同意、有条件同意、不同意、意向未定。
在统计产权人意见和意向时,因所有109户单位所有住宅房屋产权人为学校(武汉工程大学),在征求意见和意向时,虽然有部分房屋承租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意向,但在统计意见和意向时,统计的是产权人也就是学校的意见,无论房屋承租人是何意见和意向,均将其全部统计至房屋产权人所持意见的类型中,109户房屋产权人的意见为“同意”。
781户个人住宅房屋未收集到产权人意见共计15户,大部分原因是无法联系到该房屋的产权人,因此其意见和意向尚不得而知,统计时将其归到“意向未定”的类型中。
为便于掌握总体和各种类型产权人的意见和意向,下面按总统计表、征收红线范围内统计表、扩大用地范围内统计表和分楼栋统计表列表如下:
从总体统计数据上分析,比重较大的主要集中在有条件同意改造的户数上。由此说明,大部分人思想上是同意对教职工住宅区进行改造的,希望能改善生活环境,提高住房条件,但对洪山区政府目前公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是十分满意。因为现公布的还建安置比例政策与教职工的心理期待有一定差距,以致大部分教职工心存矛盾和疑虑,无法明确表态同意还是不同意,只能持一种观望和等待的态度选择了有条件同意。
在入户调查工作过程中,我们把每一户被征收人对此次改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详细询问和记录,现整理归纳如下:
(3)目前的就地还建政策1:1.12+6的还建比例太低,要求还建比例1:1.2~1:1.5,保证不低于现套内使用面积(173户);
(4)超出原套内使用面积的,要求用成本价或阶梯价购买(106户);
(5)22~28栋有架空层(地下室),都是花钱买的,但房产证上未体现该部分面积,要记入证载面积(46户);
(7)部分住户提出希望新建房屋有地下室、车库(10户);
(8)A-29是以市场价购买的,不是福利分房,要求补偿时区别对待(入户调查时有部分人口头表达此意见,不让写入调查表中);
(9)应按职称给予面积补偿,即以前按职称计算未达标的面积应补起来(26户);
(11)拆迁补偿时装修费应按800元/㎡计算,安置过渡费应按40元/㎡计算,按户给过渡费(21户);
(12)快点拆迁,快点建设,早日完成改造,别拖沓(8户);
(13)有部分大户型的房屋产权人在后期还建中想还建成2套小户型房屋(18户);
(14)部分学校公有房屋承租人要求将承租房屋进行房改,并将房屋产权改到个人名下(17户)。
根据当前入户调查统计和分析的情况,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职工住宅区改造工作,下一阶段资产经营与校区开发办公室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密切与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尽快出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报告,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在征收区域内予以公示。
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关于入户调查时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资产经营与校区开发办公室将与洪山区政府和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进一步沟通协商,力争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户需要和要求,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更多的优惠,特别是关于分片拆迁和分期开发的问题,尽最大的努力、尽最大的办法向政府争取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分工,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政策人人知晓。充分发挥武昌校区教职工住宅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力作用,分媒介、分单位、分片区、分时间,继续加大有关政策宣传,特别是对那些不同意改造的住户群体,各单位(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进一步的思想动员和解释工作,确保改造政策知晓到户、明白到人。
四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和学校重大决策相关程序和批准工作。适时建议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予以讨论和表决,适时建议学校启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是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结对帮扶,成立护老专班,确保困难有所帮,老弱有所扶。和学校有关单位和部门一起仔细进行摸排清查,列出老弱住户困难清单,组建一对一帮扶工作专班,有针对性的做好老弱住户的服务工作,消除他们对于改造和搬迁的后顾之忧,确保精准帮扶,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