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12-28 点击数:
一、各区域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承租户(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需保持设施的完好、整洁、有效。
二、各区域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要定期巡查所辖区域的消防设施,保证其的有效性,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对所辖区域丢失、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直接责任人及管理责任人要及时逐级上报,由相关科室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四、对制定的整改方案,管理责任人要检查、督促商户认真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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