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资产经营与产业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和运营以及校办产业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学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关管理权限。具体职责如下:

1)资产经营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草拟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方针、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根据学校决定及资产管理部门委托,代表学校管理受托的投资型经营性资产和非投资型实物经营性资产;负责制订学校经营性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管理办法并办理报备报批手续;代表学校监督校属企业及拥有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单位执行学校与产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学校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学校的商号、商誉、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经营秘密等。

2)产业管理工作。代表学校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维护校属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负责组织校属企业设立、重组、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材料,报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协助企业办理后续事宜;负责监督校属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借贷和日常经营行为,遇企业重大投资、融资、担保和借贷事宜,协助企业报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批;负责研究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协调、促进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与上级机关的产业主管部门以及与产业相关的协会等进行沟通、报送产业信息。

3)负责武昌校区教职工住宅区改造工作。

4)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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