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办到青山区17街坊旧城改造项目部考察调研

作者: 时间:2017-06-28 点击数:

6月26日上午,资产经营与校区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卫民、副主任刘前平及办公室成员陈俊等一行三人,到青山区17街坊旧城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就该项目改造的政策依据及补偿方案,与青山区房屋征收部门、青山区新沟桥街办事处以及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

该项目位于青山区新沟桥街17街坊(红钢二街、建设六路、红钢三街和建设五路围合范围内),17街坊紧邻和平公园和青山区政府,为国家电网青山热电厂职工宿舍区,区域内有职工住宅楼29栋,另有热电宾馆、职工活动中心、职工食堂和职工医院等,总占地面积约6389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1266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04006.04平方米,由青山区新沟桥街办事处具体组织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34号及275号令),青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了论证,论证结果如下:

该项目排水管网管径过小,老化严重;自来水管网超使用年限,管道渗漏严重;无停车位,车辆均在空地、路边等场所随意停放;未建人防地下室;区域内规划绿地率未达标,社区内道路破损;环卫设施严重不足,燃气中低压管网,无法满足区域供气需求,消防火栓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房屋结构差,耐火等级低。根据以上基础设施配置情况,论证结论为:青山区17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区域内基础设施配置落后。

该项目采取的是货币补偿或就近产权调换(调换房源为南干渠项目:位于青山区23、27、31、35街坊)两种方式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同时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的20%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助,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再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奖励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对被征收人给予建筑面积补助,建筑面积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的12%。并采取一证一套的还建方式,按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顺序。产权调换房屋允许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补助的基础上扩大建筑面积20平米,扩大部分面积按15000元/平方米执行。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期签约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奖励费。

其它补偿:

1.住宅房屋搬迁补偿: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费每户1600元;

2.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按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从其签约搬迁腾退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将会时止(交房期预计为36个月)。超过约定期按照增加50%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对征收个人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不足60平米的,按60平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3.室内装饰装修补偿:被征收房屋室内自行装修的补偿,补偿费在400元/平米(含)以内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或标准超过400元/平米的,委托本项目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附属物的征收补偿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附属设施补偿:电话移机费每部216元;有线电视复装费每户380元;宽带上网凭报装单据每户308元;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移机费每台200元;水表迁移费独表每块200元,分表每块80元;电表迁移费独立表每块480元,分时电表每块780元,分表每块100元;空调移机费窗机每台200元、分体机每台300元、柜机每台500元。以上7项按打包价3000元进行补偿,超过3000元的按票据据实结算。

6.太阳能热水器、地暖、水暖设施由评估公司确定补偿价值。

7.管道煤气迁移费每户2400元。

8.个人住宅房屋生活困难补助: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法定被监护人、直系亲属已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按20000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经社保部门认定的重症患者按10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持有省(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按20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对残疾证家庭搬迁费增加50%,临时安置费增加20%。如符合上述三项补助中的多项,困难补助可累加计算,但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被征收户系失独家庭的,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经街道计生科复核后按10000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目前,该项目已纳入青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已取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青山区滨江东片17街坊项目的规划意见》(武土资规函〔2017〕147号),青山区人民政府正按征收流程对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与被征收人实施签约和房屋腾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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